编者按
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设置的门槛越来越低,现在甚至100美元就可以到有的银行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大部分外汇理财产品都以“结构性”存款的名义面向投资者,但是此存款非彼存款,许多投资者后来发现,这个存款并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甚至连利息都没有,更有甚者还会亏本
投资者以为自己的收益跟银行绑在一起,但是仔细梳理可以发现,事实上投资者与银行是“对家”,双方对赌的是一个场外期权。这就意味着,你把手里的外汇交给银行后,不可就此睡大觉不管了
当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期权对决关系时,以张庆华的经验,“这种涉及期权的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投资者经常赔钱,而银行却盈利颇丰。因为银行和你不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而是你的对家。”
如果你手头有外汇可以用于投资,目前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外汇理财、外汇买卖、外汇期权,3种投资渠道的技术要求不一,收益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一般认为,个人外汇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技术要求最低,被形容为“懒汉式”的产品,大多数人想都不想,直接把钱丢给银行,获取比储蓄略高的固定收益。“客户只需将资金委托银行进行运作,不再需要自己费时费力为资金操作烦心,可谓省时又省力。”在银行的产品宣传中,我们也时常看到这样的表述。
但是,张庆华(化名)并不这么看,他在银行里从事过专业的外汇交易,进行过实务研究,现在,他将自己手中的外汇分散在三种投资渠道中,大部分在外汇期权和外汇理财中。
投资外汇理财,相对于投资外汇期权的收益率自然高不可攀,但是风险也小得多,对于张先生来说,更多的具有保值意义。
但是,张先生在外汇理财产品上,可没有少费心,“懒不得,一偷懒,就得不到(收益)。”他说,一不小心,外汇理财产品也会让你赔钱的。
银行的优先权
银行在为自己的外汇理财产品作宣传时,往往告诉客户其可达到的最高收益率。客户也常常只有在产品到期或者终止的时候才发现,这一收益率并非那么容易达到。
张庆华说,在许多银行外汇理财产品中,都设置有“提前终止权”或者“货币选择权”。
一位银行理财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提前终止权”和“货币选择权”就相当于一个期权,在多数情况下,这个“权”为银行所有,即投资者将这个“权”卖给银行。投资者将外汇委托给银行,其收益就相当于一个外汇存款利息(即固定收益率,一些外汇理财产品没有固定收益率)加上期权费。
工商银行“个人外汇累计收益型理财产品”操作规则就有这样的规定,“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的实际投资收益与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挂钩累计计算,即伦敦同业拆借利率符合预设条件时,投资者可获当日投资收益,反之,投资者当日无收益。此外,银行可根据约定,在规定时间享有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
交通银行推出的“得利宝”,也变相地运用了“提前终止权”:“得利宝”是与LIBOR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其操作规则为,银行一次支付给客户5年利息,最低支付5%;如果在未来5年当中,LIBOR低于4%的话,第二年开始,银行另外再支付3%,如果高于4%,银行就不支付。如果LIBOR低于4%的话,客户5年可拿到20%左右的利息,而超过4%,客户五年只能拿到5%的利息。
花旗银行的“优利账户”,则是对“货币选择权”的运用。货币选择权是指存款到期日银行有权按照协定汇率将客户存款从存款货币转换成客户指定的挂钩货币。
“优利账户”的操作规则是:客户首先选择基本货币,即初始存款货币,如美元、欧元等,然后选择备选货币――另一种到期有机会获益的货币,如澳元、加元等,那样便有机会额外享受高达8%的年回报率。如果银行与客户预先协定一个加元对美元的挂钩汇率,假设为1.20,期限1个月,于是,除了美元定期存款年利率0.25%外,还将额外享受按年率计算为8%的期权收益率。
张庆华说,这个期权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一个外汇货币期权,银行为之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同时为客户选择另一种货币挂钩;双方设定一个期限,到期以后,银行就有权将客户的货币以基本货币还是备选货币去支付。
到期后将收益与本金以基本货币形式支付,或者按协商好的挂钩汇率以备选货币形式支付。倘若以备选货币支付,而备选货币又一路下跌,但客户又急需基本货币,便以当时的汇市牌价把备选货币换成基本货币,便会出现亏损。
银行是否行使期权的关键是:如果期权行权日基本货币走弱于备选货币,银行将以基本货币支付给你,如果期权行权日基本货币走强于备选货币超越了挂钩汇率,银行将以备选货币支付给你。
不过,目前,也有少数的银行外汇理财品种设置了客户的“提前终止权”,记者在咨询一位银行个人业务部人士时,她表示这是银行根据市场情况,使客户获得较好的收益。但是张庆华提醒,客户对于行权时机的把握是关键。